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超最长修业年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退学的公示
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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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项“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以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泰职院发〔2022〕22号)第五十条第六项“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学制加二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予以退学处理”之规定,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
经学校核查,现有250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且未完成学业。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上述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对拟退学的2509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10日。
三、异议申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终身教育学院反映,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部门:终身教育学院学历学籍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664500
电子邮箱:tzyzjy@tzpc.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四、后续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要求,遵循既定工作流程,依法依规为上述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并同步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学籍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最长修业年限拟退学学生名单(共2509人)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终身教育学院
2025年5月9日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最长修业年限拟退学学生名单(共2509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