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公示
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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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一组织专家对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申报专业进行专家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专业予以公示,具体如下:1、护理;2、药学;3、机电一体化;4、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5、大数据与会计;6、市场营销;7、计算机应用技术;8、建筑工程技术;9、药品生产技术。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23-86664500。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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