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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泰州学习中心已超规定最大修业年限学生的公示

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13

各位泰州学习中心学员:

根据江南大学继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4点要求,“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经本学习中心确认,决定对以下4名学生已超过学习期限(业余专升本、业余高起专的最高修业年限皆为5年)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月25日-3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时老师,联系电话:0523-86663436

 

附件: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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